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制度。
1、在上下课期间,值班教室必须在每一层楼梯的事故易发部位,进行疏导、管理和保护工作。
2、不准学生在楼内跑跳、戏闹。
3、不准上下楼梯比赛、争抢,要轻轻走,靠右行。
4、上下楼梯必须遵循右行的原则但不准越级跨越楼梯。
5、晚间放学或者下课时若遇停电或者楼梯间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情况时,值班的领导干部和教师及在现场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全力做好疏导工作;保卫人员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立即赶赴现场提供帮助。
6、一旦发生拥挤现象,学生必须无条件地听从领导和教师的安排顺次下楼。
7、集会、考试等需带凳子上下楼梯时必须遵循从教学楼中间的楼梯上,两侧楼梯下的规定。
8、若上下楼梯时前面突然有同学滑倒,后面的同学必须全力后退。
9、在课间每个楼层、每个楼道口安排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课间安全,值班老师必须确保各楼层学生安全上下楼梯,特别是课间操、中午、课外活动、放学的时间,确保学生上下楼梯时不疯打、不拥挤、不争抢、不下滑楼梯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