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租车安全,根据教育局有关要求和学生租车的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建立学生租车档案,专人管理,定期对学生租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二、学校定期召开租车学生家长座谈会对家长进行交谈安全教育,提醒家长为孩子租用的车辆要检验合格,不让学生乘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员车;所租用车辆的驾驶员要身体健康,且具相应备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三、学校发现学生乘坐超员等车辆时及时报告给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四、对车辆驾驶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
五、如发现学生车辆超员,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经教育无效的在告知学生家长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进行举报。